讼状元普法丨违约金和定金,你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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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讼状元法律咨询
什么是违约金?什么是定金?
1. 违约金:违约的“代价”
违约金是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约定支付给对方的金钱。它兼具惩罚与补偿双重性质,分为惩罚性和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数额虽可事先约定,但若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调整。违约金标的物不限于金钱,也可约定为其他财产。
2. 定金:合同履行的“定心丸”
定金是为确保债权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给付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它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定金罚则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定金数额有明确法律限制,通常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则需双倍返还。
违约金与定金的六大区别
1. 目的不同:定金旨在确保债权实现,是担保形式;违约金则主要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2. 交付时间:定金在签订合同时或之前支付;违约金在违约后支付。
3. 发生根据:定金由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4. 确定标准:定金数额受法律限制;违约金根据违约损失确定。
5. 生效条件:定金支付后生效;违约金合同成立且违约条款有效即生效。
6. 作用不同:定金能证明合同成立、保证履行,还有惩罚和预付款作用;违约金则主要惩罚和保证,并补偿损失。
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主张?
原则上,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主张。《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时,一方违约,对方只能选择其一。这是因为定金罚则具惩罚性,违约金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同时主张或致违约方责任过重。
日常交易中,为保障合同履行,当事人常设多项违约责任条款。但违约时,只能择一主张。因此,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综合考虑,合理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数额及条款,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保障自身权益。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助你更清晰地理解违约金和定金,在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更加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