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状元普法丨发包方工程迟迟不结算如何索要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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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06
  • 讼状元法律咨询
在工程领域,不少施工方都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工程明明已经完工,发包方却迟迟不结算,导致工程款收不回来,资金周转受影响不说,还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风险。今天,讼状元小编就从法律视角出发,为大家梳理一套合法、可行的工程款索要路径,帮大家少走弯路。

一、明确法律依据

发包方拖延结算并非毫无约束,我国《民法典》《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为施工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发包人有支付价款的法定义务,结算绝不是可随意拖延的小事。另外,若合同里约定了“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答复即视为认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施工方主张按结算文件计算工程款,法院会依法支持。

二、优先协商沟通

协商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既能高效推进结算,也能尽量维护双方后续的合作可能。协商前,施工方要提前整理好工程合同、竣工报告、验收记录、变更签证等关键资料,明确自己的结算金额和期限诉求;协商时,主动和发包方沟通拖延原因,要是对方对工程质量或工程量有异议,可结合资料耐心解释,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要是发包方资金紧张,也可协商制定分期付款计划,把每期付款金额、时间和违约责任都写清楚,避免后续纠纷。

三、发送书面催告

如果协商没结果,施工方就得发书面催告函了。这一步不仅能向发包方表明维权的坚定态度,还能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留存关键证据。催告函里要写清楚工程名称、完工时间、已提交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以及发包方拖延结算的具体情况,同时明确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比如15-30日)完成结算并付款,还要注明若逾期不履行,会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权。送达时建议选EMS(快递单上注明“XX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催告函”)或当面送达(让对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并且妥善保留函件原件、邮寄凭证等资料。

四、走法律途径维权

要是催告后发包方仍不履行义务,施工方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了,具体选诉讼还是仲裁,要按合同约定来:如果合同里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是没有相关约定,就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工程所在地法院更便于核查工程情况,对案件审理和执行都更有利。

起诉或仲裁前,要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把合同、竣工资料、催告函、沟通记录(邮件、微信聊天等)都整理好,同时明确自己的诉求,比如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利息可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应付款之日起算)。要是胜诉后发包方还不履行,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提供发包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方便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五、牢记维权注意事项

1、关注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那天起算,诉讼时效是三年。施工方要在这三年内通过协商、催告、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一旦时效届满,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影响工程款收回。

2、重视资料管理:从工程开工到完工,要全程妥善保管合同、施工图纸、材料验收记录、工程验收报告、结算文件等资料。这些资料是证明工程合规完成、工程款金额合理的核心依据,在维权时能起到关键作用。

3、坚持理性维权:遇到问题别冲动,坚决杜绝堵门、闹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过激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影响企业信誉,得不偿失。

总之,面对发包方拖延结算的情况,施工方不用慌,按照的步骤推进,明确自身权利、留存好证据,必要时借助专业法律力量,就能更高效地收回工程款,维护合法权益。后续大家要是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以多关注讼状元小编的分享,咱们一起学法、懂法、用法,守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