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状元普法丨未签订书面合同时,买卖合同关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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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0
  • 讼状元法律咨询

大家在日常交易中,是不是常觉得没签书面合同就没保障?讼状元小编今天要跟大家科普,这种想法可不对,即便没有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也可能依法成立,下面这些法律要点一定要记好!

一、法律明确书面合同不是买卖关系唯一凭证

很多人误以为“没签书面合同,买卖关系就不算数”,这其实是常见误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口头约定或实际履行行为同样能构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即便没有书面合同,法院也可结合证据综合认定买卖关系是否成立。

二、认定事实买卖合同的三大核心维度

1、关键凭证可直接佐证关系存在

法院优先采信能体现交易要素的书面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收货单(需注明标的物、数量、收货人)、结算单、增值税发票、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讼状元小编要特别提醒,即便凭证未记载债权人名称,只要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也可作为认定依据,除非对方有相反证据推翻。另外,单独的发票不能完全证明交付事实,需搭配送货记录等佐证。

2、交易背景是重要参考

法官会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模式综合判断:比如长期合作形成的固定交易习惯(如每月对账、货到付款)、行业惯例,以及双方过往的交易记录(如之前同类交易的履行方式)。若双方存在持续的供货、付款行为,即便没有书面约定,也可通过行为推定买卖合意的存在。

3、电子证据能成为铁证

随着数字化交易普及,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电子订单等电子数据已被法律认可为有效证据。这些数据需满足“能有形表现内容、可随时调取”的条件,比如明确约定标的物规格、价格、交付时间的聊天记录,或双方确认货款金额的对账截图,都可作为认定买卖关系的关键依据。

三、实操提醒如何规避无书面合同法律风险

1、留存完整证据链:交易时务必保存好送货凭证、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确保各证据能相互印证(如送货单对应聊天记录中的订单,发票对应结算单);

2、及时确认交易细节:通过对账确认函、微信消息等方式定期确认交易金额、货物数量等核心信息,避免后续争议;

3、大额交易优先补签合同:对于标的额较大、履行周期长的交易,即便已实际履行,也建议补签书面合同,明确标的物质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降低维权成本。

最后,讼状元小编还要跟大家强调,书面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的最佳方式,但并非唯一依据。只要留存好关键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买卖合意和履行行为,即便没有书面合同,也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