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状元普法丨买房后房价下跌,该如何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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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09
  • 讼状元法律咨询

房价波动是市场经济常态,但当房价下跌时,部分购房者会产生心理落差,甚至寻求法律途径“维权”。讼状元小编从法律角度分析房价下跌后的维权可能性,帮助购房者理性认识自身权益边界。

一、市场风险自担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正常市场交易中,房屋买卖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价格波动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原则上应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法律并不保障投资获利,购房者需要明白:如同股价波动一样,房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归业主所有,下跌的损失也应由其承担。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否则单纯因房价下跌要求补偿或退房,缺乏法律依据。

二、可依法维权的特殊情形

虽然市场风险需自担,但以下特殊情况购房者有权依法维权:

1. 开发商欺诈销售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如虚构学区规划、夸大配套设施等,构成欺诈的,购房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

2. 虚假宣传与承诺
开发商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对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如果具体确定,并对购房决策有重大影响,即使未写入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若实际交付与宣传不符,购房者可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 房屋质量问题
如交付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依据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修复、换房甚至退房。

4. 情势变更原则适用
在极特殊情况下,如政策重大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合同基础发生根本性变化,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但司法实践中对此认定极为谨慎。

三、理性维权建议

1. 审查合同条款
仔细研究购房合同中的各项约定,特别是关于价格、交付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

2. 收集保全证据
注意保存销售过程中的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证据,以防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明。

3.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遇到购房纠纷时,咨询专业房地产律师,获得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避免盲目维权。

4. 选择合法维权途径
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房价下跌维权,核心是抓过错、凭合同、依法律。市场波动不算理由,仅开发商有虚假宣传、违约等过错时,才可依法维权。讼状元小编建议,买房要理性预判风险,签合同细看条款;遇纠纷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守权益亦守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