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状元普法丨合同履行一半,能解除吗?怕违约看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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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讼状元法律咨询
商业往来与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保障权益、规范行为的重要依据。但履行到一半时,常因突发情况让人想解除合同——最近就有不少朋友问讼状元小编,“合同没履行完,到底能不能解除?会不会算违约?”今天,小编就结合《民法典》,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个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履行一半时,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就能合法解除,具体可分三类情形:
一、协商一致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协商一致便可以解除合同。讼状元小编要特别说明,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核心体现,简单说就是“双方都同意,就能办”。比如买卖双方因市场行情突变,都觉得继续履行会吃亏,经过平等沟通达成共识,就可以顺利解除合同,不存在违约问题。
二、约定解除事由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明确,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约定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这里讼状元小编提醒大家,签合同时提前约定解除条件很重要。比如租房时约定“房东提前收房需提前3个月通知租客”,若房东真的需要提前收房并按约定通知,租客就可以依据这个条款解除合同,不用纠结能不能解。
三、法定解除情形
如果双方没协商一致,也没提前约定,是不是就只能硬着头皮履行?当然不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专门规定了五种法定解除情形,讼状元小编为大家逐一拆解:
1、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战争、政府禁令)。比如施工到一半遭遇强震,场地被毁无法继续建房,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能解除合同,不算违约。
2、预期违约:履行期限没到,但一方明确说不履行,或用行为表明不履行,比如卖家提前告诉买家货供不上了,甚至把准备交付的货物转卖给别人,讼状元小编提醒,这时买家不用等期限届满,直接有权解除合同。
3、迟延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一方没按时做核心义务,另一方催告后,过了合理时间还不履行。比如装修公司超期半个月没完工,业主催告后又拖了10天,这时业主就可以解除合同。
4、违约致合同目的落空:不管是迟延履行,还是其他违约行为,只要导致合同白签了,就可以解除。讼状元小编认为,这种情况下合同目的没实现,买家当然能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条款,涵盖未来可能出现的合法解除情形。
解除程序与后续处理
就算满足了解除条件,讼状元小编也要提醒大家,按程序来很重要,不然可能出纠纷:行使解除权要先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送到对方时解除;如果通知里写了“限期不履行就自动解除”,对方没履行的话,到期就自动解除。要是对方对解除有异议,双方都可以找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是否有效。
合同解除后怎么处理?讼状元小编总结两点:没履行的部分不用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比如已经付的钱、交的货,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恢复原状”(比如退货退款),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能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解除的,受损方还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最后讼状元小编想跟大家说,合同履行一半并非不能解,但每一步都要贴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稍有疏忽就可能埋下权益纠纷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