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状元普法丨发包人一直拖延不给承包人结算工程款,承包人该怎么办?

  • 999+
  • 2025-09-26
  • 讼状元法律咨询

在建设工程行业,发包人拖延工程款结算的问题十分常见,不少承包人因此陷入资金周转困境,甚至影响后续项目推进。面对这种情况,冲动维权不可取,合法有序才是关键。讼状元小编结合实务经验,梳理出一套系统的维权路径,从前期准备到法律救济层层递进,帮助承包人清晰掌握每一步操作要点,避免因流程不当错失维权时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前期自查与证据固化

1、合同条款核查:研读施工合同中结算期限、流程、逾期违约责任及“以审计为准”等条款,明确发包人是否违约,同时确认自身义务履行情况,避免程序瑕疵。

2、证据材料整理:收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结算报告及送达凭证、签证单、设计变更文件、往来函件等书面证据;保存施工影像、监理记录、沟通记录、录音等非书面证据,确保完整反映履约与拖延事实。

二、协商与催告

1、正式催告函送达:发送《工程结算催告函》或《律师函》,明确工程结算条件、拖延事实、限期要求及逾期利息(参照《民法典》第807条),保留邮寄凭证、签收记录等送达证据。

2、主动协商沟通:与发包人高层或财务部门沟通,了解拖延原因,尝试达成书面结算付款协议,明确金额、期限、分期方案及逾期责任,确保协议可执行。

三、行政投诉

1、向住建主管部门投诉:向工程所在地住建局、清欠办提交材料,请求介入协调,借助行政监管督促发包人配合结算,部分地区可通过约谈、整改通知推动解决。

2、关联农民工工资保障:若涉及农民工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启用发包人工资保证金,依托监管政策促使发包人重视结算。

四、法律救济

1、选择争议解决途径:有仲裁条款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效率较高),无则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诉讼/仲裁核心操作:

(1)司法鉴定申请:发包人拒配合结算或有争议时,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鉴定结果确定工程款(预缴鉴定费)。

(2)优先受偿权主张:工程竣工或停工后18个月内,一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降低回款风险。

(3)财产保全措施:起诉/仲裁前或过程中,申请冻结发包人账户、查封财产,防止资产转移。

3、调解与律师委托:参与法院或行业调解,争取出具强制执行力调解书;复杂案件委托专业建设工程律师,优化策略、把控风险。

五、风险规避

1、拒绝非法维权:严禁堵门、暴力讨薪、非法拘禁等行为,避免涉嫌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持续证据补充:维权中及时固定新增沟通记录、发包人表态、行政反馈等信息,完善证据链。

总之,承包人面对发包人拖延结算,关键在于“有理有据、分步推进”。讼状元小编提醒,从证据固化到法律救济,每一步都需紧扣法律规定,同时避免非法手段。只要按流程操作,借助专业方法,就能有效提升维权成功率,最大程度减少自身损失。